转发:2011年中国(南宁)-东盟武术节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(境内)
发表时间:(2011-11-05 10:04:00)一、竞赛时间和地点
2011年12月15日—18日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。
二、主办单位
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、中国武术协会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、南宁市人民政府。
三、承办单位
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、南宁市体育局、南宁市体育总会。
四、协办单位
广西武术协会、南宁市武术协会。
五、参加单位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、武术中心、武术协会,各行业体协。
六、竞赛项目
(一)传统武术套路项目
1、传统拳术
拳术类:形意拳、八卦掌、八极拳,通臂拳、劈挂拳、翻子拳、八门拳、地躺拳、象形拳,查拳、花拳、炮拳、红拳、华拳、少林拳、武当拳、峨眉拳、其它拳术。
太极拳类: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、其它传统太极拳。42式太极拳、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太极拳的规定套路均为传统项目。
南拳类:咏春拳、五祖拳、蔡李佛、虎鹤双行、地术拳、其它南拳。
2、传统器械
单器械:刀、剑、棍、枪、朴(大)刀、扇子、匕首、鞭杆、杖、棒、拐、铲、叉、太极剑(含42式太极剑)、太极刀、太极枪、南刀、南棍、其它器械。
双器械:双刀、双剑(含长穗双剑)、双鞭(含刀加鞭)、双钩、双匕首、双鈅、其它双器械。
软器械:九节鞭、双节棍、三节棍、流星锤、绳镖、其它软器械。
3、对练项目:徒手与徒手、徒手与器械、器械与器械对练。
(二)武术散打项目
男子:56公斤级、65公斤级、75公斤级、 85公斤级、 90公斤以上级。
七、参加办法
(一)传统武术套路
1、每单位可派2支参赛队伍。每队可报运动员不超过20人,领队、教练、队医各1人。
2、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拳术、1项器械。
3、每队限报对练项目1项。编组限2人或3人,男、女可混合编组,不设年龄组。
(二)武术散打
1、每东盟国家和地区报1支参赛队伍,可报运动员8名(仅限于男子运动员),领队1名、教练员各1名,
2、各队每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。
八、竞赛办法
(一)传统武术套路项目
1、传统武术套路比赛采用2011年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。
2、项目时间
(1)传统拳术、器械不超过2分钟(太极拳类项目除外)。
(2)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。演练至3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(3)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。演练至2分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(4)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。
(5)传统武术个人项目年龄分组
A组:17周岁以下(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B组:18周岁至39周岁(1993年12月31日-1972年1月1日)。
C组:40周岁至59周岁(1971年12月31日-1952年1月1日)。
D组:60周岁和60周岁以上(1952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)。
(6)本次比赛分国际组、国内组。若国际组对练项目报项在1-3项时,并与国内组。
(二)武术散打项目
1、本次比赛采用2011年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《武术散打竞赛规则》。
2、本次比赛为个人赛。采用单败淘汰制,4人(不含4人)以下采用单循环制。
3、运动员报到时称量体重,称量体重在抽签前进行。
4、年龄规定:18周岁至39周岁(1993年12月31日-1972年1月1日)。
九、录取与奖励办法
(一)传统武术套路项目
1、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30%。颁发获奖证书,其他颁发参赛证书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2、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对练分别录取,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。
3、每单项每组别男、女报名参赛人数在1-3人者,按年龄组别拳术类、器械类分别编组录取,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。
(二)武术散打项目
各级别录取前6名,颁发获奖证书,其他颁发参赛证书。
十、报名与报到
(一)报名
1、请各参赛队2011年11月15日前。务必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,一份邮寄(以到达邮戳为准)至中国(南宁)-东盟武术节组委会(南宁市桃源路62号;联系电话:0771-2191317,邮编:530021),一份存留本队备份,便于核查。并发送E-mail:shehuiwushu@126.com 和gxtwzx@163.com。
2、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、护照复印件、人身意外保险单于报名时一起邮寄至中国(广西)-东盟武术节组委会。
(二)报到
1、请各队12月15日18:00之前到广西南宁市报到,具体地点见补充通知。
2、各队于12月12日前请将到达广西南宁市的时间、车次(航班)通知组委会,以便接待。
十一、费用
(一)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,请于报明时交付组委会。
(二)参赛费用标准(包含食宿、比赛时交通及开、闭幕式)
(三)食宿费标准:入住三星级酒店,标准间每人每天250元人民币;单人间每人每天300元人民币。
十二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(一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(二)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,另行通知。
十三、联系方式
(一)中国武术协会、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
联 系 人:冯宏芳、尚德军
联系电话:010-64912159/010-64912158
传 真:010-64912159/010-64912158
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
邮 编:100029
电子邮箱:shehuiwushu@126.com
(二)中国(南宁)-东盟武术节组委会
联 系 人:朱庆邦、潘建辉
联系电话:0771-2191317/0771-2191315
传真电话:0771-2191317/0771-2816206
通讯地址: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桃源路62号。
邮 编:530021
电子邮箱:nnstyjjtk@163.com 。
(一)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,于12月15日北京时间20:00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。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。
(二)请运动员自行办理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》,若发生意外事故,责任自负。
(三)各参赛队报到后,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,如发现问题,取消参赛资格。
(四)各参赛队报到后,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,若发现项目、姓名有异议者,务必于12月15日北京时间16:00之前,由本人或领队、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、酒店和房间号),经编排记录长审查,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,予以更改。
(五)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,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,必须在12月15日北京时间16:00之前,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),经同意后,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。
(六)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,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,3次点名未到,按弃权处理。
(七)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、武术鞋。服装和器械自备。
(八)此规程、报名表和规则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下载:www.wushu.com.cn或国际武术联合会网站下载:www.iwuf.org。
十四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