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发:2011年中国(南宁)-东盟武术节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(境内)

发表时间:(2011-11-05 10:04:00)

一、竞赛时间和地点

2011年12月15日—18日,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。

二、主办单位

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、中国武术协会、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、南宁市人民政府。

三、承办单位

广西体操武术运动发展中心、南宁市体育局、南宁市体育总会。

四、协办单位

广西武术协会、南宁市武术协会。

五、参加单位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、武术中心、武术协会,各行业体协。

六、竞赛项目

(一)传统武术套路项目

1、传统拳术

拳术类:形意拳、八卦掌、八极拳,通臂拳、劈挂拳、翻子拳、八门拳、地躺拳、象形拳,查拳、花拳、炮拳、红拳、华拳、少林拳、武当拳、峨眉拳、其它拳术。

太极拳类: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、其它传统太极拳。42式太极拳、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太极拳的规定套路均为传统项目。

南拳类:咏春拳、五祖拳、蔡李佛、虎鹤双行、地术拳、其它南拳。

2、传统器械

单器械:刀、剑、棍、枪、朴(大)刀、扇子、匕首、鞭杆、杖、棒、拐、铲、叉、太极剑(含42式太极剑)、太极刀、太极枪、南刀、南棍、其它器械。

双器械:双刀、双剑(含长穗双剑)、双鞭(含刀加鞭)、双钩、双匕首、双鈅、其它双器械。

软器械:九节鞭、双节棍、三节棍、流星锤、绳镖、其它软器械。

3、对练项目:徒手与徒手、徒手与器械、器械与器械对练。

(二)武术散打项目

男子:56公斤级、65公斤级、75公斤级、 85公斤级、 90公斤以上级。

七、参加办法

(一)传统武术套路

1、每单位可派2支参赛队伍。每队可报运动员不超过20人,领队、教练、队医各1人。

2、每名运动员限报1项拳术、1项器械。

3、每队限报对练项目1项。编组限2人或3人,男、女可混合编组,不设年龄组。

(二)武术散打

1、每东盟国家和地区报1支参赛队伍,可报运动员8名(仅限于男子运动员),领队1名、教练员各1名,

2、各队每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。

八、竞赛办法

(一)传统武术套路项目

1、传统武术套路比赛采用2011年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。

2、项目时间

(1)传统拳术、器械不超过2分钟(太极拳类项目除外)。

(2)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。演练至3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
(3)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。演练至2分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
(4)对练项目不少于40秒。

(5)传统武术个人项目年龄分组

A组:17周岁以下(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B组:18周岁至39周岁(1993年12月31日-1972年1月1日)。

C组:40周岁至59周岁(1971年12月31日-1952年1月1日)。

D组:60周岁和60周岁以上(1952年1月1日之前出生者)。

(6)本次比赛分国际组、国内组。若国际组对练项目报项在1-3项时,并与国内组。

(二)武术散打项目

1、本次比赛采用2011年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《武术散打竞赛规则》。

2、本次比赛为个人赛。采用单败淘汰制,4人(不含4人)以下采用单循环制。

3、运动员报到时称量体重,称量体重在抽签前进行。

4、年龄规定:18周岁至39周岁(1993年12月31日-1972年1月1日)。

九、录取与奖励办法

(一)传统武术套路项目

1、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30%。颁发获奖证书,其他颁发参赛证书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
2、对练项目按2人和3人对练分别录取,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。

3、每单项每组别男、女报名参赛人数在1-3人者,按年龄组别拳术类、器械类分别编组录取,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上。

(二)武术散打项目

各级别录取前6名,颁发获奖证书,其他颁发参赛证书。

十、报名与报到

(一)报名

1、请各参赛队2011年11月15日前。务必将报名表和报项表用A4纸打印一式二份,一份邮寄(以到达邮戳为准)至中国(南宁)-东盟武术节组委会(南宁市桃源路62号;联系电话:0771-2191317,邮编:530021),一份存留本队备份,便于核查。并发送E-mail:shehuiwushu@126.com 和gxtwzx@163.com。

2、请将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、护照复印件、人身意外保险单于报名时一起邮寄至中国(广西)-东盟武术节组委会。

(二)报到

1、请各队12月15日18:00之前到广西南宁市报到,具体地点见补充通知。

2、各队于12月12日前请将到达广西南宁市的时间、车次(航班)通知组委会,以便接待。

十一、费用

(一)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,请于报明时交付组委会。

(二)参赛费用标准(包含食宿、比赛时交通及开、闭幕式)

(三)食宿费标准:入住三星级酒店,标准间每人每天250元人民币;单人间每人每天300元人民币。

十二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
(一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
(二)裁判人员由中国武术协会选派,另行通知。

十三、联系方式

(一)中国武术协会、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社会部

联 系 人:冯宏芳、尚德军

联系电话:010-64912159/010-64912158

传    真:010-64912159/010-64912158

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号

邮    编:100029

电子邮箱:shehuiwushu@126.com

(二)中国(南宁)-东盟武术节组委会

联 系 人:朱庆邦、潘建辉 

联系电话:0771-2191317/0771-2191315

传真电话:0771-2191317/0771-2816206

通讯地址: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桃源路62号。

邮    编:530021

  电子邮箱:nnstyjjtk@163.com 。

(一)请各参赛队领队和教练,于12月15日北京时间20:00参加组委会和技术会议。具体地点见报到须知。

(二)请运动员自行办理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》,若发生意外事故,责任自负。

(三)各参赛队报到后,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,如发现问题,取消参赛资格。

(四)各参赛队报到后,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,若发现项目、姓名有异议者,务必于12月15日北京时间16:00之前,由本人或领队、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、酒店和房间号),经编排记录长审查,若提出申诉内容与原始报名表符合者,予以更改。

(五)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,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,必须在12月15日北京时间16:00之前,由领队或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后递交大赛竞赛部(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),经同意后,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。

(六)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,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,3次点名未到,按弃权处理。

(七)比赛运动员必须穿武术传统形式的服装、武术鞋。服装和器械自备。

(八)此规程、报名表和规则可在中国武术协会网站下载:www.wushu.com.cn或国际武术联合会网站下载:www.iwuf.org

十四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