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2024年广东省太极拳公开赛暨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(华南区)太极拳比赛广东选拔赛的通知


附件:

     

 1、2024年广东省太极拳公开赛暨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(华南区)太极拳比赛广东选拔赛竞赛规程.docx

 2、自愿参赛责任书.docx

 

 

 附件1 

2024年广东省太极拳公开赛暨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(华南区)太极拳比赛广东选拔赛竞赛规程


竞赛日期和地点 

竞赛日期:2024年8月17-18日

竞赛地点:从化七星体育馆


 组织机构 

一、主办单位:

广东省武术协会
二、承办单位:
广州市太极拳协会
三、协办单位:
广州市从化区文化广新旅游体育局、广州天艺武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


 参加单位

      各有关体育行政部门、学校、俱乐部、太极拳协会、武术协会等社会团体等,不得以个人名义报名参赛。


 竞赛项目 

(一)个人项目

     1、规定太极拳
          八法五步、24式、42式、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、32式太极剑、42式太极剑
     2、传统太极拳
          各式太极拳、短器械、长器械(请在报名表上填写具体套路名称)
(二)集体项目
     1、集体太极八法五步
     2、集体24式太极拳
     3、集体太极拳(请在报名表上填写具体套路名称)
     4、集体太极器械(请在报名表上填写具体套路名称)


 竞赛分组 

(一)个人项目分组
1、儿童组(A组):10岁至13岁(2011年1月1日—2014年12月31日);
2、少年组(B组):14岁至17岁(2007年1月1日—2010年12月31日);
3、青年组(C组):18岁至39岁(1985年1月1日—2006年12月31日);

4、中年组(D组):40岁至59岁(1965年1月1日—1984年12月31日)

5、老年组(E组):60岁以上(1964年12月31日至以上)。

(二)集体项目分组
1、儿童组(A组):10岁至13岁(2011年1月1日—2014年12月31日);
2、少年组(B组):14岁至17岁(2007年1月1日—2010年12月31日);
3、成年组(C组):18岁以上(2006年12月31日至以上);
(三)个人全能赛分组
1、男子组
青年组(C组):18岁至39岁(1985年1月1日—2006年12月31日);
中年组(D组):40岁至59岁(1965年1月1日—1984年12月31日);
老年组(E组):60岁以上(1964年12月31日至以上)。
2、女子组
青年组(C组):18岁至39岁(1985年1月1日—2006年12月31日);
中年组(D组):40岁至59岁(1965年1月1日—1984年12月31日);
老年组(E组):60岁以上(1964年12月31日至以上)。


 参加办法 

(一)每队派领队1名、教练1名,队医1名,男女不限。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。
(二)每名运动员个人项目限报4项(其中至少1项器械)、可兼报集体项目。
(三)每支参赛队伍集体项目限报1项,集体项目每队运动员不得少于或多于8人(不分男女运动员 ),否则每多或少于一人由裁判长扣 0.1 分,累计扣分。


 竞赛办法 

(一)本次比赛分为男子、女子个人项目比赛和集体项目比赛。
(二)比赛按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年版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(三)个人规定项目中42式、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孙式、武式太极拳和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《太极拳竞赛套路》、《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》、1996年编印的《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》和1991年编印的《太极剑竞赛套路》。
(四)项目时间
1、规定太极拳项目:完成套路时间不超6分钟,5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2、传统太极拳项目: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,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3、太极器械项目: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,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4、规定太极拳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,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,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。
5、集体项目中的太极八法五步按国家规定的八法五步太极拳配乐,其他集体项目自配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,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.1分,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.1分。集体项目音乐各参赛队自备音箱播放,可指定一名人员播放音乐,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内。
(五)个人全能项目
1、必须按照规定参加个人3个单项比赛,其中至少有1个器械项目。
2、按单项得分累计,总分排名前3名的设立奖金。
3、个人全能赛所有参赛项目均在个人项目赛中进行。
(六)必须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及运动员守则、教练员守则,不得干扰裁判组的工作,比赛期间出现对裁判不尊重或不文明行为以及捣乱、罢赛等恶劣行为者,即取消该队或个人的比赛资格及所获得的全部成绩,收回奖金、奖杯、奖牌、证书,同时给予通报批评。
(七)所有参赛人员比赛期间须自行办理人身安全保险, 签定意外伤害免责书(同一单位的参赛人员可共签一份)。比赛期间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,一切自行负责。
(八)爱护比赛场馆内外的公共财物、设施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(九)本次参赛运动员着装武术表演服,不得奇装低俗暴露及外披的服装;穿软底武术太极拳运动鞋;集体赛须统一服装。
(十)参赛运动员要求精神饱满,参赛队上下场和本队成绩公布完毕都要向裁判席,观众席行抱拳礼。


 录取与奖励办法 

(一)个人项目: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30%、二等奖50%、三等奖20%。颁发获奖证书、奖牌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(二)集体项目:分别录取一等奖30%、二等奖50%、三等奖20%,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、集体颁发奖杯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队伍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(三)参赛组别人数不足5人的单项,少于5队的集体项目、按男、女拳术、器械类别分别并组录取,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。
(四)个人全能项目前三名颁发奖金为:第一名:3000元、第二:2000元、第三名:1000元。
(五)团体总分奖励前三名,按该队运动员得分累计,总分由高到低排名。颁发奖金,第一名:5000元、第二名:3000元、第三名:2000元。
武德风尚奖和最佳组织奖
      设“最佳组织奖”、“武德风尚奖”运动队。主要依据文明礼仪、参赛人数、参赛项目的数量、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,另见评选办法。


 报名方式 

电脑端报名网址
https://activity.holichat.com/act/info/e/206182

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,请使用电脑(不可用手机)登录

报名时间

7月18日至7月31日24:00截止

报名联系人及邮箱

联系人:李靖雯   手机:13826452057

电子邮箱:gdwushu@126.com

       参赛单位下载报名完毕表格(电脑打印)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、人身意外保险单、转账汇款单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名于赛前开领队会时交。


 经费 

(一)报名费

    1、个人项目:100元/项

    2、集体项目:100元/人

    3、会务编排费:200元/人

    报名截止前申请退赛的统一在赛后退费,报名截止后申请退赛的不予退费;赛事报名费在报名系统里按指引缴纳。

(二)更改费用

    1、在指定网站公布的时间截止前,如需要对所报的参赛内容进行更改,则收取更改费用,每一项更改内容须缴纳100元,用于开展群众体育活动。

    2、在指定的网站正式公布赛程编排后,不得更改。

(三)收款信息

    运动员会务编排费、集体、个人项目费、更改费由承办单位代收。

    单位名称:广州天艺武英体育发展有限公司

    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元岗支行

    银行账号:6232603602001822037


 领奖事宜 

(一)由各队领队或教练员出示身份证在派奖处领取;

(二)因故未领取证书奖牌的按流程登记,工作人员将于1个月内按登记信息邮寄奖杯奖牌、证书(顺丰到付)


 食宿联系 

     各参赛代表队食宿自理,如需大会协助安排食宿,请与执行单位联系。

     联系人:梁炽强 13924193988       罗惠珍 18903008223


竞赛监督委员会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 

(一)竞赛监督委员会、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。

(二)裁判员的选派(待定)。


其他 

     比赛申诉必须在当场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,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,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,如申诉方败诉,申诉费不予退回。

     本规程解释权属广东省武术协会,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

 附件2 

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赛(华南区)太极拳比赛广东选拔赛竞赛规程

一、竞赛项目及要求 

   太极拳设3个小项,男女混编组,上场男子运动员不少于三分之一;年龄18-70岁,上场40岁以下运动员不少于三分之一。
(一)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:每队上场12人,运动员报名人数不超过14人。
(二)四十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:每队上场12人,运动员报名人数不超过14人。

(三)三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:每队上场9人,运动员报名人数不超过11人。


二、竞赛办法 

   规则:比赛按中国武术协会印制的2012年版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(一)凡运动员每出现一次明显不整齐,扣 0.1 分, 累计扣分。
(二)完成套路时间:
     1、二十四式简化太极拳、四十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的完成时间均为 3~6 分钟。
     2、三十二式太极剑竞赛套路完成时间为 3~5 分钟。
(三)比赛场地:
          太极拳集体项目比赛场地为 16m×14m。
(四)裁判长扣分:
     1、比赛套路无起势或收势者,均扣 0.1 分, 累计扣分。
     2、比赛套路均要求配乐。凡音乐伴奏出现说唱,扣 0.1 分;未配乐者,扣 0.2 分。

     3、集体项目每减少或增加 1 人,扣 0.5 分。


三、参赛办法及要求 

 一)各省(区)以县级及以下为单位组队,各省(区)选拔出来的队伍或人员取得代表所在省(区)参加华南区总决赛的参赛资格。
(二)进入华南区总决赛的代表队可更换队员,更换队员需符合华南区总决赛参赛资格。
(三)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员1人,工作人员1-2人。领队须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派员担任。
(四)同一场次比赛,运动员只能参加同一组别比赛,不能同时报名参加两个组别的比赛。
(五)运动员资格:
     1、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实际工作、学习、生活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。参赛运动员应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、长期居住地或就职单位(落户、就职1年以上,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)参赛。长期居住地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(满1年,从2024年3月1日前计算)为依据,就职单位以劳动合同、收入及纳税证明、社保证明等为依据。
     2、比赛期间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违反规定、弄虚作假的,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,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,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。并取消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,追究违规人员责任。
(六)资格审查:
     1、本赛事承办单位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定,对各队伍报名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公示,对争议和举报的运动员进行审核。各参赛单位可通过自查、互查和举报等形式,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。凡举报其他单位运动员代表资格的,须在公示有效期间实名举报,并提供相关证明,否则不予受理。
      2、国家体育总局将对总决赛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公示,对争议和举报的运动员进行审核。各参赛单位可通过自查、互查和举报等形式,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与监督。凡举报其他单位运动员代表资格的,须在公示有效期间实名举报,并提供相关证明,否则不予受理。
(七)健康和年龄规定:

     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。年龄以到2024年上限年龄的所在年份的1月1日起至下限年龄所在年份的12月31日(比如18--60岁,指196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),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件为准。


四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 

     参加广东选拔赛的队伍通过比赛进行排名,按照名次获得广东代表参加华南区比赛资格。



资料来源:广东省武术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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